一、项目概况
为防范法律风险,保障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以下简称“药植所”)科研与管理活动规范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律师事务所担任药植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服务期限为1年,预算金额不超过13万元。
二、服务内容
参选人的工作范围视项目具体需求而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提供相关法律及政策咨询、解答,出具法律意见书,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适时的通告、解疑及分析预测;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提供邮件、微信、电话等咨询方式,回复时效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
3.根据甲方需要,参与内部合同审批流程并提供法律意见;
4.每季度到药植所开展一次普法教育活动,针对高频咨询反映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普法;
5.每季度委派至少一位律师到药植所开展一次现场法律服务支持;
6.进行法律关系分析、论证,参与磋商、谈判;
7.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8.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10.出具年度工作报告;
11.双方确认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常年法律服务的执业经历与专业服务能力,并能够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6.参选单位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参选人工作要求
1.应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律师从业规范以及勤勉尽责精神,能够与比选人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合作,为比选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服务标准要求:一是按照要求提供满意的服务质量;二是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三是确保项目团队优质配备;四是具有较高的服务效率。
3.保证提交的材料和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对服务期限内获悉的比选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五、服务团队要求
1.参选人应了解中央在京单位工作相关政策规定,具有提供中央在京单位日常法律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业绩。
2.参选人拥有数量充足、专业水准高超、经验丰富的团队成员,并承诺能够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配备职位、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充分满足项目要求的团队成员。
3.项目团队成员专业能力和执业道德良好,恪尽职守,并保持必要的谨慎和勤勉,严格按工作时限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核心服务团队稳定性。
4.参选人指派项目负责人至少是合伙人且执业年限至少10年以上,需要配备至少1名普通律师和1名律师助理。
5.未经比选方同意,核心服务团队人员不得更换。
六、参选文件要求
1.参选文件封面;
2.参选函;
3.无关联关系承诺书
4.参选报价一览表;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8.参选单位基本情况;
9.商务文件。
七、比选原则
采购方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成交单位。
八、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9月29日-30日9:00-11:30、14:00-16:30。
九、比选文件领取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现场领取文件的方式,参选人法定代表人在指定时间内持律师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北路151号药用植物研究所科研楼313】获取比选文件。领取人如非法定代表人,需携带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十、接受参选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10日16:00点前,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参选文件递交方式
资料需加盖公章,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参选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1份(U盘)。参选单位需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全套资料,缺项视为无效投标。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57833028。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
所务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