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要求合法安全处置危险废物。
二、我所2021年度危险废物产量如下:
1. 废化学试剂空瓶及试剂沾染物12.41吨;
2. 实验室废液16.63吨,废化学试剂2.92吨;
3. 实验动物0.35吨;
4. 废活性炭0.55吨;
以上所有危险废物均交由合法资质单位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全部过程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联单转移管理办法》。
三、我所已建立健全相应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采取规范防治措施,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贮存。
四、海淀区环保监察大队对我所进行定期检查,我所积极配合相关数据的收集及现场检查,未开出任何的整改不符合项。
五、我所积极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及时申报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