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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北京总所2026年度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2026-04-10 来源: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以下简称“药植所”)北京总所2026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药植所北京总所建于1983年8月,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下设直属云南分所、海南分所,以及合作分支机构广西、新疆、重庆、贵州、湖北分所,丽水、辽阳、高原药用植物(西藏)研究中心等。是国内唯一专业从事药用植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国家级公益型研究所,是国内外知名药用植物专业研究机构、世界卫生组织(WHO)传统医学合作中心。

药植所以支撑和引领我国中药资源学及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中医药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面对国家、行业、社会和经济的重大需求,重点解决药用植物研究的难点、热点问题,以系统整合、资源共享为措施,以协同创新为驱动,建成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国内领先、世界先进的从事中药资源保护、可持续生产和开发利用的国际性综合强所。

药植所北京总所官网:https://www.implad.ac.cn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生集体户)的社会人员。

2.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且可于2026年9月30日前达到培养单位出站要求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报名接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岗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获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曾有违背师德师风行为的;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北京总所2026年公开招聘社会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注: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报考人员取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以上参考目录中的,报考人员须与我单位联系确认。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将结合报考人员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应聘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2月28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于2026年4月24日24:00前登录网站(https://job.pumc.edu.cn/job/index.html#/?companyCode=1010)报名(注册时选择“社会人员”,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于“附件上传”处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材料命名为“岗位编号+本人姓名+材料名称”,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北京总所2026年社会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

2.《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北京总所诚信承诺书》(附件3);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4.高等院校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后证书或设站单位出具的博士后在站证明;

5.任职文件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其他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代表性科研论著、获奖证书、承担科研项目及专利成果等);

7.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文件;

注: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可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获取,具体路径为:首页“社保查询”模块点击“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服务列表中点击“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选择参保地区(常住地区及北京地区)进行查询-下载全部查询结果(如在多地参保请下载相应地区查询结果)。若未参保,则请截图查询结果,内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参保地及“无法打印个人参保证明”。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未通过者不再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方可进行笔试,比例不足的需经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考试或视情况取消岗位。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的不列入面试人选。笔试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未进入此环节者不再通知。

2.面试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比例不足3:1时经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实际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招聘,比例不足2:1的岗位取消招聘。应聘人员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有应聘人员面试当天放弃,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未进入此环节者不再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未入围人员不再通知。

2.体检由招聘单位集中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经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统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考察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4.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相同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自愿放弃的,按党委会审议结果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对于公示后确定递补的人选,需发布补充公示。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联系不畅无法联系或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未尽事宜可咨询药植所人事处。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5783307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北路151号

邮政编码:100193

电子邮箱:RSC@implad.ac.cn

 

附件:

1.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北京总所2026年公开招聘社会人员岗位信息表

2.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北京总所2026年社会人员应聘登记表

3.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北京总所诚信承诺书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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