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
根据《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准聘长聘系列教职聘任管理办法》(医科人发﹝2020﹞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院校《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准聘长聘系列教职聘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准聘长聘系列教职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学科要求
(一)人员范围
院校实施准聘长聘及相关教职聘任制度改革(即2019年2月25日)前已入职人员(简称“改革前入职人员”)、改革后新入职人员或拟作为独立PI引进人员(简称“改革后入职人员”)。
(二)学科要求
药植所下设的可申报学科为:一级学科“中药学”和二级学科“生药学”(设在一级学科“药学”学科下)。
二、申报批次
本年度分别于5月和10月(拟定)开展两批次准聘长聘系列教职聘任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改革后入职人员
1.须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要求,见附件1。
2.申请助理教授时原则上应不超过40周岁,申请准聘副教授时原则上应不超过45周岁,申请长聘副教授时原则上应不超过50周岁,申请教授时原则上应不超过55周岁,两院院士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原则上应先申请准聘岗位;成就特别突出的人才,或在世界排名前50大学已获得长聘岗位者,可在引进时申请长聘岗位。
4.实行限次申报。改革后入职人员只有2次申请准聘长聘岗位的机会。申请人经所院推荐即计为1次申请。
(二)改革前入职人员
1.须符合《2022年准聘长聘系列教职申报条件(改革前入职人员)》(附件2)。
2.实行限次申报。改革前入职人员只有2次申请准聘长聘岗位的机会。申请人经所院推荐即计为1次申请。
四、聘任标准
以本学科世界排名前20的对标机构、国内知名高校相应岗位聘任标准及院校已聘任相应岗位人员的平均水平为参考。
五、聘任程序
(一)改革后入职人员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药植所申请开通账号,登录院校科技创新体系与核心基地建设数字化支撑工程(简称MacRP系统)后,进入“人力资源管理-职工自助-准聘长聘申请”,选择申报批次,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材料。按《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二)规定,须同时提交海外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信由所院审核后上传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准聘岗位者提供不少于5封海外同行专家推荐信。已入职院校的申请者需提供前一工作单位直接领导/合作导师或博士生导师推荐信;未入职院校的申请者需提供现工作单位直接领导/合作导师或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国内单位推荐信不计入推荐信总数。
(2)申请长聘岗位者提供不少于10封海外同行专家推荐信。
(3)海外同行专家的职位需不低于申请岗位,且不能与申请者有合作的在研项目,并在推荐信中注明。(现工作单位或前一工作单位直接领导、合作导师、博士生导师不受此条限制。)
2.所院推荐。
(1)药植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并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三)组织初选(包括但不限于面试、试讲以及与现聘准聘长聘教师、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后,向药植所学术委员会提交初选报告。
(2)在征求准聘长聘教职人员意见基础上,药植所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进行评估。如目前不具备成立学术委员会的条件,可组织同行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估或委托其他所院进行评估。
(3)药植所党委对拟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进行评估。
(4)药植所综合确定拟推荐人选,向院校提交推荐意见报告。
3.形式审查。院校组织进行形式审查。
4.同行专家评议。申请教授或长聘副教授岗位的,院校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国际同行专家评议。申请准聘岗位的,院校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和复评。
5.院校终评。院校准聘长聘教职聘任委员会对同行专家评议推荐人选进行评估,确定拟聘任人选名单。专家推荐岗位低于申请岗位时,经申请者确认同意后予以公示。
6.公示。对拟聘任人选公示7天。
7.院校批准。院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定聘任名单,予以公布。
(二)改革前入职人员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登录MacRP系统后,进入“人力资源管理-职工自助-准聘长聘申请”,选择申报批次,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材料。
2.所院推荐。
(1)药植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
(2)药植所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进行评估。如目前不具备成立学术委员会的条件,可组织同行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估或委托其他所院进行评估。
(3)药植所党委对拟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进行评估。
(4)药植所综合确定拟推荐人选,向院校提交推荐意见报告。
3.形式审查。院校组织进行形式审查。
4.同行专家评议。院校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和复评。
5.院校终评及之后流程同改革后入职人员。
六、时间安排
(一)2022年度第一次申报
申请人通过MacRP系统进行填报,请有意向申报人员于2022年5月7日前(本周六)联系人事处,填报系统将于2022年5月8日正式开放,在MacRP系统中完成提交,填报指南详见附件3。
(二)2022年度第二次申报(拟定)
个人报名填报时间:2022年10月上旬
七、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海外同行专家推荐信,电子版1份(仅改革后入职人员需提供,具体要求详见上述第五点)。
推荐信可由推荐专家直接发至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为“申请人姓名+推荐专家姓名”。
申请人请同时提供推荐专家所在高校官网的个人介绍链接。
(二)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的自评材料,本人签字,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三)《2022年准聘长聘系列教职聘任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4-1改革前入职人员和附件4-2改革后入职人员),电子版1份。
(四)推荐人选依据身份填写的《准聘长聘系列教职申请表》(模板见附件5-1和5-2),纸质版一式20份及电子版。改革后入职人员需填报《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6),纸质版一式20份及电子版。上述文件须由系统导出成PDF文件,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签字盖章。
(五)改革后入职人员申请教授或长聘副教授岗位,须提供《学术自述材料》(附件7);可同时提供《同行专家推荐和回避名单》(附件8)。上述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1份。
(六)检索报告要求。仅需上传至MacRP系统,不需上报纸质版。涉及论文发表当年影响因子(3年或5年平均IF)等数据,由院校图书馆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索机构出具检索证明文件。期刊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分区为准,如发表当年的IF及分区暂未公布,可用发表上一年度的IF及分区。如论文在发表当年没有被SCI收录,则用首次收录的IF及分区。如期刊在不同学科的分区不同,可取较高的分区排名。他引次数(Web of Science)、ESI高被引学术论文,被F1000推荐论文需在检索报告中体现。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请申请人务必恪守科研诚信,认真如实填写材料。
(二)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须1年内到岗。
(三)所有申请人员须明确教学工作目标,并提出承担教学工作计划。
(四)改革后入职人员填写的《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将作为科研启动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上智
联系电话:010-57833022
邮箱:rsc@implad.ac.cn
附件: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准聘长聘系列教职聘任管理办法》相关条例
6.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改革后入职人员填写)
8.同行专家推荐和回避名单(改革后入职人员申请长聘岗位填写)
人事处
2022年5月5日